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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众论]为什么不能批评陈凯歌?_影视评论_天涯社区
影视评论』 [电影众论]为什么不能批评陈凯歌?

作者:陈赖汉 提交日期:2006-2-23 14:37:00 访问:2572 回复:123
    事情似乎总能往被人预料的方向发展的。
  
  从《无极》上映前的种种作秀来看,《无极》极有可能步当时《英雄》、《十面埋伏》的后尘。只是当时还没看过影片,遍遵循着自己那个原则,没看过便不发表评价,就如同看了抢版电影就不应该去评价电影的音响一样。
  
  后来《无极》上映了,如同之前所想的那样,媒体好评如潮,观众却不买帐。
  
  事情到了这里,我们只能认为,重复别人的错误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而陈凯歌便是在一个不恰当的时期重复了一个别人的错误。
  
  当然,这个并不是我今天所要说的。
  
  接着突然出现了《馒头》,我在《无耻并诉讼着——怒眼观陈凯歌告胡戈》一文中提到,陈凯歌看到这个《馒头》可能会“羞怒”,而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证实了我的猜想,原因如何,也不在这里多做阐述,《怒眼观陈凯歌告胡戈》一文中,网友的观点和鄙人的拙见已经写得很清楚。
  
  这便是第二件预料之内的事情。
  
  今天来说说第三件我所预料的。
  
  这两天来,影视坛上最多的帖子便是有关陈凯歌的了,张艺谋的《英雄》出现那会,我还没学会上天涯,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如何。但就这次陈凯歌所引发的争论,却也足够让多年后的大家对着新来天涯的朋友说起“想当年……”。一部电影引发了有关电影,道德,人品之类的争论,这估计是陈凯歌史料不及的“收获”。
  
  砸得多了,自然有朋友出来为陈凯歌说话,大意便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宽容一点,包容一点之类的云云,言下之意就是,陈凯歌是不能批的,或者说,陈凯歌已经被批够了,没必要再批了。
  
  那我反问,陈凯歌为什么不能批?
  
  一、 关于公众人物
  
  一个公众人物,当他享受着和普通百姓不一样的特权之时,就已经决定了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一个个人行为。我今天可以指着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鼻子骂一声:“X你娘!”但其结果是我可能和他打一架,严重点我们之间可能会有人住院。这点事甚至都犯不上劳警察大驾,因为我和那个素不相识的人是中国十三亿人口中极其普通两个。我们的打架除了会引发一部分人围观之外,几乎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影响,除非我们是在机动车上打架而引发堵车。
  
  一句话,我算个毛!没人会鸟我。
  
  但公众人物不一样,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几乎都是曝光在媒体下,因此他的一言一行经过媒体放大后,总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效应。
  
  比如你打你的女朋友没人管你,但张默打了就不一样。
  
  比如你是个同性恋也没人管你,但人家老美的市长要是同性恋的话就可能要下课。
  
  你要和美艳的网友上宾馆开房也没人管你,但人家章子仪只是在停车场啃个嘴就会被人骂成荡妇。
  
  这就是公众人物。
  
  二、 公众人物的双重标准
  
  这个双重标准是很有趣的,我至今还不明白这种双重标准到底是那些公众人物自己界定的还是我们给予的。
  
  一方面,我们当公众人物是神。
  
  在国内,当个公众人物是很爽的,因为你可以享受的别人享受不到的特权,比如那个姓李的超女不是要去什么音乐学院进修来着?还有那些个体育明星的,上个大学,读个研究生什么的都轻松得让我们小民羡煞死。
  
  这就是公众人物的特权。
  
  可以说,在这本就不多的社会资源里,公众人物享受着其中大部分。请问,这个时候,公众人物当自己是个普通人么?
  
  可是,到了某些时候,公众人物便说自己是人。
  
  比如,在骂别人“无耻”的时候。
  
  有些朋友说,陈凯歌也是个人,也会有普通人的情感之类的云云。意思就是说,我们不能如此咄咄逼人,要理解他,不要给他太多的压力。
  
  这话没错,完全没有错。我们完全理解对于一个普通人咄咄逼人的后果。我要是某天骂着坛子一个朋友无耻之后被坛子里几乎所有的朋友群起而攻之,我会很难受,我可能会换个ID上来,或者永不上来。
  
  因为很简单,我是个普通人。
  
  我们善良的网友对陈凯歌导演的宽容不知道他是否感觉到,但我只想问一句,当我们当他是普通人之时,他还当自己是个普通人么?
  
  当他高高在上当自己是神的时候却要我们小民对其膜拜,甚至不能让我们对他以及对他的电影有丝毫不敬(怒骂女记者以及不准报道负面消息的事情大家还记得吧),但他到了风浪口上的时候,我们却忽然要开始理解他,理解他做为一个普通人的感觉。得,我没那么好的悟性,也没那样的精力。
  
  鲁迅先生的《痛打落水狗》,这文章,一直是我很喜欢的。
  
  三、3.5亿
  
  给你3亿,你拍一片给我试试。
  
  一个朋友愤怒着指着我的鼻子说。
  
  3亿,对绝大部分中国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我们只感想,但要真让我们看到了3亿,我们手会抖,甚至不敢摸。
  
  对于我们大部分来说,3亿是个极其不现实的问题。
  
  所以说到这里,难免又说到那个特权问题了。他可以弄到3亿,而我们不行。
  
  因此,我们所要注意的是,享受了3亿的人是否对得起他的3亿了?
  
  看电影自然有批评的权利,为什么我们买了电影票就没权利对一部电影进行批评,哪怕说几句心里话?
  
  一句话,你享受了3亿,你就要承受比别人更多的批评。别拿了3亿就当自己是神似的碰不得。
  
  你有用3亿拍片的权利,我有用3块钱上网批评的权利!
  
  四、 中国电影到底还能不能批评?
  
  《无极》上映,突然发现了一个有趣却丢人的现象——媒体不准报道《无极》的负面新闻。
  
  国际权威机构调查,中国的新闻自由度在世界上是倒数的,倒数第一的是朝鲜。我一直以为在中国,对新闻的管制还更多的是在政治上,对于娱乐基本上是可以和世界同步的,看看那些假娱乐新闻的制作几乎已经可以国际水平。
  
  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无极》这样一部与政治无关的纯商业电影,媒体不能对其批评?
  
  世界上任何一个电影大师抖不会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来。
  
  我不知道陈凯歌先生开了这个头,是否会对我们中国的某些大师们起了带头作用,我们所能祈求的是,《无极》的这个闹剧是最后一次。
  
  用我之前在《无耻并诉讼着——怒眼观陈凯歌告胡戈》中自己的一个跟贴来结束此段:
  
  “一个导演对自己的影片有足够的信心(记住,是信心,而不是自恋或者是自狂),他是完全不在意别人恶搞他的影片,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明白,就算这些视频怎么恶搞,都无法撼动其影片的地位,也不会使这部影片名誉扫地。
      
  “相反,那些对自己的影片没有底气的导演才会对别人的恶搞气急败坏,就像我帖子说的那样,是他自己对自己的“尺寸”有种打心底的自卑,甚至说是自己都不敢碰的伤疤,就如同“皇帝的新衣”,自己也是看不见衣服的,却一定要表示自己看到,但突然有个人说你其实是光着身子的,那么那种被揭开伤疤,被当众揭穿的羞怒是可想而知的。
      
  “由此,陈凯歌的羞怒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人家《黑客帝国》的DVD中有个影评字幕,是两个哲学家在看这部影片时候说的话,都是损这部影片的,比如那个崔尼蒂在矩阵中要助跑跳到对面的楼顶,他们就开刷说,既然他们在矩阵中都可以飞了,为什么还要助跑?可就是这样长达两个钟头的冷嘲热讽被那两兄弟放入了DVD,为此,华纳公司还和他们有了争议,因为华纳公司认为这段影评音轨是会影响DVD的销售的。
      
  “可事实呢?反而没有使这套DVD卖不出去,卖的情况比华纳高层所想象的还要好。
      
  “说到底,这就是对自己电影的底气,这就是一个导演的气度。
      
  “如果陈凯歌能对这个视频一笑置之,甚至也放入自己的DVD中,那么情况绝对不是现在这样,陈凯歌的《无极》或许可以得到别人承认,DVD的销售可能也会比现在好。
  
  “我写这个文章主要不是说陈凯歌不能打官司,官司当然可以打,这是一个公民的权利
      
  “但是,正如网友所说的那样,当你“陈凯歌”骂出“无耻”之时,你陈凯歌已经彻底输了。
      
  “我不奢望我们的大导演可以象那龌龊司机兄弟那样开怀,只希望,能看开点,多重视批评,这样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整个中国的电影环境都是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度者方能成大事。”
  
  五、 客观的对待电影?
  
  有种说法,说我们现在批《无极》,很多是一种愤青心态,或者说,是无法客观的做到看待一部电影。
  
  千万不要苛求观众客观地看一部影片,每个观众对影片的评论都是主观的评论,这几乎不存在客观之说。不可否认是有一些喜好与大多数观众不同的朋友,但象《阿甘正传》、《肖恩克的救赎》这样的影片能得到大部分观众的认同,象《乱》、《蜘蛛巢城》、《七武士》这样的影片能得到大部分影迷的认可,这便可以说明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群众的眼镜是雪亮的。
  
  一个导演的优秀与否,并不因为他是否可以拍出超出大多数人的思想的影片,况且这种思想所谓的超前还是一种未知。优秀的电影导演,应该是拍出现在大部分观众都能接受和理解的影片。一部影片得到现在观众的接受,并不代表多年后他将落伍,反而会因为时间的沉淀,使得这部影片显得更值得回味。
  
  因此,但你的影片受到大多数人的置疑的时候,你首先想的并不是要求你的观众需要了解和这电影有关或者无关的诸多背景。让观众看到一个满意的故事,这是你导演应该做的。既然你走得不是文艺路线,就是想让我们口袋里的钞票为你的票房贡献一点力量的话,那么,请你不要将你的责任推脱到观众的身上。好比如开发商盖房子,我们买房子,这地基搭得是否稳健,是你开发商做的。而不是平白无故作出一个空中楼阁,然后傲慢的对我们说,想住这房子,你必须首先要会飞,或者自己搭个地基去。
  
  所以,陈凯歌导演此时做的不是埋怨自己的观众如何如何,你应该扪心自问下,自己做够了么?
  
  当你请求观众客观的对待自己的时候,你是否已经客观的看待自己了呢?别老拿《霸王别姬》做垫脚石了,也别拿《刺秦》说事,那都是过去的事,别说你几句就撅起嘴巴一脸不高兴,赶快拍个像样的电影才是正道。
  
  承认一个导演的成绩是一回事,但一个导演拍出了不让人满意的片子这也是一回事,这两不矛盾——至少,这个观点还算客观吧?
  
  六、 为什么不能批评陈凯歌?
  
  这篇文章不是要批评陈凯歌,上面这些文字的主要目的就是,我们做为一个观众,为什么不能批评陈凯歌?
  
  无论是保凯还是倒凯的,有一个共识我相信大家都是认同的:现在的中国电影,只能期望在批评中进步。
  
  对于导演,也是如此。
  
  就此搁笔,OVER~~
  
  文/陈赖汉
  2006.2.3
  


作者:洗牌 回复日期:2006-2-23 14:50:38 
 
  为什么不能告胡戈?

作者:happyer-1 回复日期:2006-2-23 15:32:43 
 
  陈凯歌当然可以告胡戈。至于告了以后引发的后果,陈凯歌自己掂量着去。
  
  楼主这篇文写得相当有水平,尤其在阐述公众人物这一点上。
  
  应该加精才对。
  
  我理解现在某些帮陈凯歌说话的的人想法,但不客气地说,我就是觉得他们很蠢。
  
  如果他们是陈凯歌那一阶层的人,那我非但不会觉得他们蠢,还会觉得他们这样做理所当然,但可惜,他们不是。他们只是如我们一般的普通人,就如LZ所说的,大街上打架打到进了医院估计警察也不会过来瞧一眼。
  
  这样的人,为陈凯歌现在的行为辩护,怎么一个蠢字了得。

作者:正义的狼 回复日期:2006-2-23 15:38:33 
 
  问“为什么不能告胡戈”还不如问“为什么不能耍无赖”。
  
  你可以去偷去抢,但抢了就要坐牢。CKG要不自重,那也是他的自由;但他的行为是否小肚鸡肠,是否有悖于言论和批语自由,当由众人评说。民心向背,一目了然。

作者:洗牌 回复日期:2006-2-23 15:44:39 
 
  我承认在社会地位,收入上胡比陈离我更近.
  但在工作性质方面,我又离陈更近.
  不要以为挺陈的人只是为了标新立异显得自己特立独行.

作者:八卦马甲 回复日期:2006-2-23 15:48:02 
 
  他只不过拍了一部电影
  他只不过自认侵权想起诉一个人
  他倒底错在哪了
  
  一个大众群体对一个公众人物都缺乏尊重
  对一个普通个人会有尊重吗
  每个个体缺乏对彼此的尊重就是网上各种叫骂的根源
  都喜欢自以为是,喜欢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身上
  
  谁能肯定陈凯歌的遭遇哪天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面对一种群体性的氓动难道真没人担忧吗
  
  批评可以
  但一致的叫骂又是怎么了
  
  陈赖汉你在网上挨过骂吗
  你认为有人因为不不同意你的观点,或者不认同你的行为
  你就应该挨骂吗?
  
  
  

作者:魏公子无忌 回复日期:2006-2-23 16:19:52 
 
  楼上不要偷换概念
  
  楼主说的是批评
  
  你说的是骂
  
  批评=骂????

作者:八卦马甲 回复日期:2006-2-23 16:37:25 
 
  这个人群当然是一个混和群体
  有人诚意批评
  有人恶意起哄
  我看到更多的是无凭无据姿意枉为污言秽语的叫骂者
  我只对针对那部分人
  

作者:本来老六 回复日期:2006-2-23 17:07:24 
 
  楼主无论如何不是无凭无据姿意枉为污言秽语的叫骂者.
  
  加精!支持!

作者:吾人知山 回复日期:2006-2-23 17:21:30 
 
  
  
   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这破事儿劳神?
  
   以楼主往日的聪慧,难道看不出近些日子来坛子一些莫名其妙的帖子无非就是“炒作”,而且是令人作呕的“炒作”。在天涯社区也有些日子了,如何玩弄网民,某些人也确实炉火纯青了。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吸引点击,“炒作”网站,获取现实利益。
  
   看看那几个马甲,看看发言,谈论事物,抒发感想就本不是他们的目的,我们这帮平常人,何必凑这个热闹,怪可惜的。
  
  

作者:拭泪的手 回复日期:2006-2-23 17:27:27 
 
  一个人受不了批评,就不能算是人。。。那他就是神。。。
  神经病的神。

作者:happyer-1 回复日期:2006-2-23 17:38:58 
 
  也不尽是网站本身的炒作。
  
  确实是有不少人同情陈凯歌的,不是么?甚至包括网站的某些工作人员。
  
  这些人善良之余总有些置身处地的想法。其中有些也许是怕自己到了陈凯歌这位置,指不定也会受到人民群众这待遇,于是急匆匆就出来辩护了。

作者:吾人知山 回复日期:2006-2-23 17:50:53 
 
  
  
   本身胡戈就是想成名,这没什么坏处。陈不是要告胡戈,他怎么告?以什么身份告?纯粹就是法律问题,专业问题。
  
   几个马甲唾沫横飞,解决了什么问题?除了变本加厉的恶心炒作也没别的了,陈没事干了,请个托,跑到这个坛子,犯的着吗?
  
   所以,楼主怪可惜的。

作者:杨不及登坛作法 回复日期:2006-2-23 18:04:08 
 
  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我再问你一遍,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我再问你一遍,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我再问你一遍,谁说了?
  
  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作者:城市的猫 回复日期:2006-2-23 18:07:05 
 
  八卦马甲好像搞错了一件事情
  是谁在大骂无耻?
  是谁在愚弄大众的智商?
  是谁用垃圾当大片欺骗大众的感情?

作者:杨不及登坛作法 回复日期:2006-2-23 18:20:01 
 
  我们要说的只是如下一些而已:
  
  
  
  怎么就不腻
  
  他们把自己想出来的能够反映自己水平的搞笑陈凯歌的话语一个劲的往论坛上发
  他们一个劲地往上发
  怎么也不腻啊
  怎么也不腻
  
  怎么也不腻
  
  怎么也不腻啊
  怎么也不腻
  
  怎么也不腻
  不腻
  
  
  他们把最为得意的那句,作为自己帖子的标题
  自鸣得意啊
  自鸣得意
  自鸣着
  
  大家伙儿把机灵的水平来攀比啊
  来攀比
  
  
  攀比第二啊
  友谊第一
  他们叠着罗汉往论坛上爬啊
  叠罗汉
  就象一个大家庭啊
  互相奸之以鸡
  
  他们排着队往论坛里栽啊
  一头一头地栽
  幸亏电脑有程序啊有程序
  帖子只能一个一个地出来啊
  猪们只能一头一头地栽
  否则要上论坛就得靠挤
  
  挤得撂起来了帖子标题撂起来了也在所不惜
  
  一窝猪啊一窝猪
  好大的一窝猪
  
  他们把狐胳当成亲兄弟啊亲兄弟
  人血馒头一起吃啊
  舌一起学
  
  一起学啊一起学
  你无耻啊你无耻
  吃馒头啊吃馒头
  
  网民干劲高啊
  群众力量大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啊
  年轻人永远是革命
  
  不让凯歌奏凯歌啊
  猪们自觉得有意义
  娱乐精神啊牛人精神
  弱势群体啊强势群体
  
  说要标志弱势群体的胜利
  一群放屁猪啊
  一群猪放屁
  我看他们是弱智群猪
  
  在猪圈里互相表演着不让凯歌奏凯歌啊
  猪们很满意
  你的屎就是他的食啊
  猪们在一起
  敢笑和菜头不SB
  
  看到论坛里上下发的帖子都和自己一样的
  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他们怎么就不害躁呢,还发
  
  他们怎么就不腻呢
  他们是SB
  
  
  
  
  
  
  
  
  
  

作者:杨不及登坛作法 回复日期:2006-2-23 18:21:43 
 
  以及如下一些:
  
  凯歌是好样的,网友是逐臭的
  
  凯歌是要揍的,网友是凶猛的,狐胳是很臭的,网友是逐臭的。
  无极是好看的,内涵是不少的,观众是弱视的,网友是弱智的。
  
  热情是很高的,品位是很低的,如此很有害的,不信看网友的。
  自称是弱势的,要和强势斗的,文革是催眠的,网友自催眠的。
  满嘴是馒头的,学舌象鹦鹉的,给人取外号的,搞笑是老套的。
  纷纷查资料的,比喻要是妙的,武斗加文斗的,一应是俱全的。
  
  群众如大海的,名人入海流的,陆川是仇父的,洪晃是仇夫的。
  父辈也是父的,前夫也是夫的,还有那韩寒的,他也是倒陈的。
  沧海有一粟的,本名叫狐胳的,一朝被选中的,身份是被告的。
  感情是阶级的,网友是着急的,支持是含泪的,胜如亲兄弟的。
  
  场面是感人的,象保钓鱼岛的,内容是空虚的,象保尸不烧的。
  盐论要自由的,名人欠大家的,别听他们说的,一律是放屁的。
  起诉是权利的,但陈是差劲的,此屁是经典的,前后是矛盾的。
  权利是法定的,是非是我论的,心胸是小气的,观念是农民的。
  
  起诉是应诉的,婚前是公证的,傻X没见过的,非往心里去的。
  凯歌是勇敢的,开风气之先的,大人告小人的,不怕论是非的。
  精神是现代的,输赢是次要的,作品是优秀的,行为是好样的。
  网友是跳梁的,最欠是骂娘的,你告他们违法,我日他们全家。
  
  
  
  
  
  
  
  

作者:ruichun 回复日期:2006-2-23 18:43:14 
 
  好文

作者:今天你无耻了吗 回复日期:2006-2-23 18:51:29 
 
  何谓道德?
  人心之所好也!若人心之所恶即为不道德!
  
  何谓法律?
  人心之所向也!若与人心所背即为非法!
  
  所以法不责众,
  皆因————世间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罗杰尼卡 回复日期:2006-2-23 19:07:52 
 
  鲁迅先生的《痛打落水狗》,这文章,一直是我很喜欢的。
  ——————————————————————————————
  恕在下浅薄无知,从没听说过鲁迅先生写过《痛打落水狗》,只听说过鲁迅先生有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收入《坟》里面的。
  首先,鲁迅先生说的问题和陈凯歌胡戈这件事绝不沾边。
  其次,鲁迅先生对落水狗的态度也是有区别的。对于这三种的方式态度也不一样。
  "落水狗"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
  再次,鲁迅先生说:“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们竟不要"费厄泼赖"么?我可以立刻回答:当然是要的,然而尚早。”
  为什么我们对陈凯歌就不能"费厄泼赖"呢。

作者:荞麦壳 回复日期:2006-2-23 19:13:58 
 
  无论是保凯还是倒凯的,有一个共识我相信大家都是认同的:现在的中国电影,只能期望在批评中进步。
  ----------------------------
  nod

作者:罗杰尼卡 回复日期:2006-2-23 19:37:07 
 
  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我再问你一遍,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我再问你一遍,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我再问你一遍,谁说了?
    
    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
  顶。谁说不能批评陈凯歌了?

作者:cqzxj007 回复日期:2006-2-23 19:40:31 
 
  upup

作者:xiaodanlu 回复日期:2006-2-23 19:57:01 
 
  以后敬而远之就可以了.

作者:白马君侯 回复日期:2006-2-23 20:03:24 
 
  好文章~~~
  
  古人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陈导的事其实可以类比合生事件
  当然你可以说后者千夫所指~前者不过是娱乐事件~
  但是同样,这两者都在做一件愚蠢的事情
  
  堵住批评的口,但得不到真心的称赞
  就像堵住媒体的报道,切断小区的网,但绝不了悠悠众口!
  
  观众觉得不好,自然有权利评论,不论是称赞还是批评,甚至是怒骂~~~~这是自由
  陈导不但没有娱乐的精神,更没有虚心和实事求是的品质,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落伍不是问题,心胸才是关键
  
  当然可以去告,告赢也不奇怪
  但是,赢了后的结果呢?
  值得吗?

作者:风风雨雨飘飘洒洒 回复日期:2006-2-23 20:59:02 
 
  楼主太BH 支持楼主

作者:hzwdwufo 回复日期:2006-2-23 21:16:22 
 
  我对CKG的恶感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被杨不及这类人给恶心出来的

作者:ilikepotato 回复日期:2006-2-23 21:19:52 
 
  支持楼主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3 21:28:29 
 
  作者:罗杰尼卡 回复日期:2006-2-23 19:07:52 
    鲁迅先生的《痛打落水狗》,这文章,一直是我很喜欢的。
    ——————————————————————————————
    恕在下浅薄无知,从没听说过鲁迅先生写过《痛打落水狗》,只听说过鲁迅先生有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收入《坟》里面的。
    首先,鲁迅先生说的问题和陈凯歌胡戈这件事绝不沾边。
    其次,鲁迅先生对落水狗的态度也是有区别的。对于这三种的方式态度也不一样。
    "落水狗"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
    再次,鲁迅先生说:“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们竟不要"费厄泼赖"么?我可以立刻回答:当然是要的,然而尚早。”
    为什么我们对陈凯歌就不能"费厄泼赖"呢。
  ==================
  谢谢提醒~~~我以前习惯将那文章叫做《痛打落水狗》,一时改不了了~~~勿怪

作者:春色邻家 回复日期:2006-2-23 21:51:52 
 
  作者:春色邻家 提交日期:2006-2-18 12:52:00
  
  我绝对是那种吃了鸡蛋想知道下蛋母鸡的人。所以在看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后,迫不及待的看了胡戈访谈录。其中谈到了我很关心的是否侵权的问题,小伙子大大咧咧一句“我觉得人家大导演不会跟我这样的小人物较真儿的”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一想确实应该是这样,自己也太大惊小怪了。
     可事实证明大惊小怪的不只我,人家陈大导也一样,没想到我一不留神就读懂了人家的心思,那个激动啊!以后任谁也不能说我没修养没品位了,人家大导演啊,那个要表达的意思,是你们这些没修养没品位的人能揣摩得到的吗?
     好了,言归正传。在电影方面,我是个外行,只是喜欢故事(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对我而言,一部电影是否值得一看,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它要讲的故事是否吸引我,其次才是诸如画面啊,服饰啊之类的。当然,主题是必要的,否则只是一时的精彩而没有回味的余地。但它首先得吸引我,才会有关于主题的思考。
     其实,陈大导的作品我也就看过《霸王别姬》和《无极》。所以,尽管已经有很多人拿这两者说事儿,我只好还是拿它们说事儿了。《霸王别姬》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看的故事,可以说陈大导这次拿到了一手好牌,他所要做的,按常理出牌就好。对于一个稍微有点经验的导演来说,不是很难吧?《无极》就不一样。抛开影片中的那些BUG不讲,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大概只适合13、4岁的孩子。不过现在的孩子早熟的很,他们是否觉得好看也很难说。陈大导这次拿到的牌是寒碜了点(大概上了年纪,眼睛也老了^_^),可没关系,这不正好让大家伙儿看看俺老陈的手段:再烂的牌,俺老陈也能打得精彩!这样的牌打好了,高手才是当之无愧。可是啊可是,奖没捞到,钱也没搂够,甚至口头表扬都没有。三年啊,3.5亿啊,明星啊,无尽的爱啊,这老脸“吧唧”掉地儿了还没人来拾,还好有个胡戈出出气,总不能拿自己的漂亮媳妇儿撒气吧。甭拿老谋子说事儿,人家是闷声发大财,奖虽没捞到,钱却是搂够了,我就不信像我这样的还沉得住气!
     希望陈大导只是一时心情不好才说出那样的话,这是我们可以谅解的。我们谅解不是因为你是“大导演”,而是因为谁都有脾气不好的时候。如果冷静下来还要那么做,只能让人BS了。另外,奉劝一句:别那自己太当回事儿了。正如我上面分析的,你比其他导演高明不到哪里去,也就一不过如此的导演而已。
  

作者:铁血小松鼠 回复日期:2006-2-23 21:58:40 
 
  横行霸道者为何不能批评~~~~~~~~哼哼~~~~~~~``

作者:猫怕怕 回复日期:2006-2-23 22:07:39 
 
  楼主好文.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3 22:57:23 
 
  作者:春色邻家 回复日期:2006-2-23 21:51:52 
  希望陈大导只是一时心情不好才说出那样的话,这是我们可以谅解的。我们谅解不是因为你是“大导演”,而是因为谁都有脾气不好的时候。如果冷静下来还要那么做,只能让人BS了。另外,奉劝一句:别那自己太当回事儿了。正如我上面分析的,你比其他导演高明不到哪里去,也就一不过如此的导演而已。
  =====================
  顶你这句

作者:justin1111 回复日期:2006-2-23 23:01:18 
 
  d顶,痛打落水狗!
  不能宽容,否则监狱就没犯人了,贪污就盛行了,拍烂片就随意拍了!

作者:fluflubear2000 回复日期:2006-2-23 23:34:18 
 
   何谓道德?
    人心之所好也!若人心之所恶即为不道德!
    
    何谓法律?
    人心之所向也!若与人心所背即为非法!
    
    所以法不责众,
    皆因————世间公道自在人心!!
    
  ==============================
  错得离乐谱,
  
  人心是魔鬼.
  
  "若与人心所背即为非法,世间公道自在人心" - 中国人灾难的根源
  
  醒醒,醒醒,该醒了,该醒了啊......

作者:火昱制造 回复日期:2006-2-24 00:02:17 
 
  “我写这个文章主要不是说陈凯歌不能打官司,官司当然可以打,这是一个公民的权利
  
   老大!CKG不是中国公民,这句话改成
  
  “我写这个文章主要不是说陈凯歌不能打官司,官司当然可以打,这是一个“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可同样行使的权利

作者:宇yu晴 回复日期:2006-2-24 00:07:18 
 
  什么叫个“恼羞成怒”~

作者:梧桐时节 回复日期:2006-2-24 00:33:39 
 
  支持楼主的文章。
  只是在天涯这个地方,似乎多半的人是骂人不需要理由的。
  PS:
  “杨不及”好像就没和网友站在统一战线上过,不容易啊。

作者:liuyong2046 回复日期:2006-2-24 00:44:41 
 
   陈凯歌当然可以告胡戈。至于告了以后引发的后果,陈凯歌自己掂量着去。
    
    楼主这篇文写得相当有水平,尤其在阐述公众人物这一点上。
    
    应该加精才对。
    
    我理解现在某些帮陈凯歌说话的的人想法,但不客气地说,我就是觉得他们很蠢。
    
    如果他们是陈凯歌那一阶层的人,那我非但不会觉得他们蠢,还会觉得他们这样做理所当然,但可惜,他们不是。他们只是如我们一般的普通人,就如LZ所说的,大街上打架打到进了医院估计警察也不会过来瞧一眼。
  ----------------------------
  说的精彩

作者:Marley 回复日期:2006-2-24 2:00:58 
 
  抛开影片中的那些BUG不讲,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大概只适合13、4岁的孩子。不过现在的孩子早熟的很,他们是否觉得好看也很难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ug????
  太好了,怎么没想到!
  'Bug.cheng'???? 翻译成中文...陈八歌(陈八哥?),不叫陈凯歌了,这名儿多洋气!!!
  
  _____
  老大!CKG不是中国公民,这句话改成
    
    “我写这个文章主要不是说陈凯歌不能打官司,官司当然可以打,这是一个“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可同样行使的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家不是都美籍了吗,BugCheng!BugCheng!名字也要改吗!陈八歌!
  BugCheng的乌鸡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乌鸡?? 白凤丸白凤丸???!!! wait......
  "八哥,乌鸡,白凤"------此乃一石三鸟是也!
  大师果然是大师!三个亿造出仨鸟来, Woo!...Wonderful!

作者:蓝色生死恋520 回复日期:2006-2-24 2:23:05 
 
  tnnd!

作者:天涯猫咪 回复日期:2006-2-24 03:32:50 
 
  楼主好文!!

作者:水月蔷薇 回复日期:2006-2-24 04:28:37 
 
  楼主:要想调和众人的口径,只怕比重新创造世界还要困难。:)但凡被批判的比较多的,必然会有人支持;也许是真心的同情,也许是为了凸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反之亦然。但不论怎么说,事情总摆在大家面前,支持也好,反对也好,料来都已有定见。
  
  其他网友的激烈言辞并不能作为不继续批评陈凯歌的理由;就如同一些网友的过分高抬甚至人身攻击胡戈的言语也不能成为更讨厌陈凯歌的原因一样。——虽然在事实上它客观起到了使一些朋友的观点发生变化的作用。这并不是是否要痛打落水狗的问题,事实上,网络媒介的口诛笔伐,作用也不过是给陈先生施加一些舆论压力而已。在可能会很快发生的这场官司中,这应该是陈先生唯一的劣势,也是胡戈唯一的转机。也就源于此,我对陈先生的同情心始终提不起来。
  
  而且,如同楼主所言,陈凯歌是位公众人物,既然享受着不同于普通人的权利,自然也有着必然要付出的代价——既然能够轻易得到3个亿的投资的,能够掌控媒体的发言,那么便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天下的悠悠众口。如果没有这样的平衡,才是令人奇怪的现象。
  
  刚才看到有人提到《霸王别姬》,我心里突然有些淡淡的伤感。巴尔扎克晚年,曾因为自己年轻时未经思考便匆促发表的粗劣小说而悔恨不已。不知道曾经拍出让无数人流泪并且纪念的电影的陈凯歌,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对此时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他此次的一系列举动,也许旨在摧毁那个拿他的影片开了个小小玩笑的胡戈,但首先埋葬的,却是曾经让不少影迷记取的那个名字。
  

作者:KNJYG 回复日期:2006-2-24 05:04:33 
 
  楼主垃圾啊
  
  你以为偶有兴趣看 你又臭又长的字?
  
  垃圾
  
  唉
  ‘
  
  凯丝多哦

作者:聋哑盲 回复日期:2006-2-24 07:57:30 
 
  顶楼主,说的都是实在话

作者:please912 回复日期:2006-2-24 08:26:45 
 
  我觉得胡戈本身没什么,像韩寒和徐静蕾博客上发表的一些看法也没什么,都属正常评论范围,只是惊叹网络真的有把一个馒头放大至无限的神奇力量,芙蓉姐姐、郭敬明、“一个馒头的血案”.......今后可以总结一下,为什么这类东西最容易红火?

作者:轻贝蓝空 回复日期:2006-2-24 09:15:03 
 
  偶觉得,到现在,这个话题已经让大家烦了。
  陈大导演还是回家先休息一段时间哪!!!!

作者:簌簌清音 回复日期:2006-2-24 9:15:40 
 
  顶一下,权力必然要有相应的监督。

作者:初段十年 回复日期:2006-2-24 09:38:58 
 
  身为公共人物,连被人批评被人议论的气度都没有,我看还是别当了.
  

作者:晨风起 回复日期:2006-2-24 09:42:44 
 
  人心是魔鬼.
    
  "若与人心所背即为非法,世间公道自在人心" - 中国人灾难的根源
  ==================================
  如果不信任“人心”“公道”,不知对民主看法如何。
  我一个小百姓对这两个字最直接的感觉就是表达自己的权利,然后少数服从多数,最后就是公众的意志。
  如果不信任“人心”“公道”,是否觉得每隔30年出现一个神人更好,我们不需要自我意识,只要以神人的指导为准则。但是这位神人的权利是谁给的,他的能力又是谁认可的。没有人对他怀疑吗。
  会有少数人掌握真理的情况,但我认为常态还是"若与人心所背即为非法,世间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sabrina972 回复日期:2006-2-24 10:13:32 
 
  楼主说的太好了,支持!
  
  我没那么深刻,即使有了点儿深刻的东西我也没那文笔把它写出来.
  
  关于馒头的血案所引发的陈凯歌和胡戈之间的孰是孰非我也不想妄加评论。
  
  我只是觉得陈大导演花了3亿拍出这么个东西,实在是丢人;而且在中国人民面前丢人还不够,还要送到奥斯卡去,真是丢人丢大发了。看到楼上有人说,陈导现在是美国籍了,可是我估计不管他是什么籍,到了外头人家还得把他往中国人里堆儿,还是丢人那!

作者:FDLUREN 回复日期:2006-2-24 10:53:45 
 
  八卦马甲是谁啊,理论很清楚,用起来不太顺手,不能光顾一边,立场要摆在中间才行
  
  杨不及有点意思,到底是大风大浪出来的,感同身受啊

作者:冷一 回复日期:2006-2-24 11:19:13 
 
  作者:水月蔷薇 回复日期:2006-2-24 04:28:37 
    
    刚才看到有人提到《霸王别姬》,我心里突然有些淡淡的伤感。巴尔扎克晚年,曾因为自己年轻时未经思考便匆促发表的粗劣小说而悔恨不已。
  ========================================
  
  支持楼主!
  扯句题外话,关于巴尔扎克和他匆促发表的粗劣小说,我听说过的是另一种说法,即巴尔扎克从来不在那些粗劣小说的后面署“巴尔扎克”的名字,而是另起笔名。
  怕是公众人物如陈凯歌,已经没有了这种隐姓埋名的福分。

作者:vcbear 回复日期:2006-2-24 11:23:57 
 
  批评ckg这回事可以分两方面,一方面是ckg确实该批,
  另一方面是该怎么批,为什么有人认为批得挺乱,这方面可以看看《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研究》
  照我个人的那点小心思来说,目前批ckg,还不够热闹,还不够触及灵魂,以及ckg的银行户头。

作者:enigmaticfish 回复日期:2006-2-24 11:32:23 
 
  替CKG说话是因为看不惯许多人对陈的漫骂和人身攻击。对陈的漫骂和人身攻击不能算批评。楼主有些偷换概念。批评是客观、理智的分析,而漫骂是肆意、盲目的宣泄。就算鲁讯先生曾以笔作刀,但出发点也是善意的,是恨铁不成钢,是为了国人的觉醒和奋发。所以批评是为了改进和提高,而不是为了攻击和伤害。
  支持批评CKG,但反对漫骂CKG,支持言论自由,但反对以自己的自由去侵犯他人的自尊。

作者:VZn 回复日期:2006-2-24 11:54:52 
 
  顶了,楼主的文章很精彩。不过回帖的反驳也有理。可是大家好像批评和辩护的对象不太一致啊。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4 13:17:46 
 
  我写这文章的原因主要是针对论坛上的一些朋友提出,对陈凯歌宽容点,因此我才反问,为什么我们就要对他这么“特权”?
  
  但我没有说赞成漫骂
  
  谢谢大家和我一起交流

作者:小芝麻子 回复日期:2006-2-24 13:29:53 
 
  请问,如果你老婆花3千万买了件日本花纹的裙子,然而却不合身,穿上了也不讨人喜欢。你想不想揍她?

作者:舞者娜娜 回复日期:2006-2-24 13:39:35 
 
  想揍,当然想揍了,多冤啊,呵呵,我是回楼上的

作者:wanxing192 回复日期:2006-2-24 16:27:58 
 
  顶楼主
  顺便跟杨大师说一句:做人不能太CKG了!!!!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4 17:46:00 
 
  作者:VZn 回复日期:2006-2-24 11:54:52 
    顶了,楼主的文章很精彩。不过回帖的反驳也有理。可是大家好像批评和辩护的对象不太一致啊。
  ==============
  对象不一致?何解?

作者:风风雨雨飘飘洒洒 回复日期:2006-2-24 19:51:08 
 
  顶上去

作者:他日相逢 回复日期:2006-2-24 20:04:55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作者:liuyong2046 回复日期:2006-2-24 20:50:26 
 
  只是觉得陈大导演花了3亿拍出这么个东西,实在是丢人;而且在中国人民面前丢人还不够,还要送到奥斯卡去,真是丢人丢大发了。看到楼上有人说,陈导现在是美国籍了,可是我估计不管他是什么籍,到了外头人家还得把他往中国人里堆儿,还是丢人那!
  

作者:天堂兔 回复日期:2006-2-24 21:33:10 
 
  阮玲玉是公众人物,老舍是公众人物,这样的悲剧你们还要制造多少
  让你们对陈凯歌宽容点是个错误的说法,他本就没什么错,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骂“无耻”,而该骂“我操他大爷”,让草根们产生亲近感

作者:好日子很难找 回复日期:2006-2-24 21:43:31 
 
  作者:天堂兔 回复日期:2006-2-24 21:33:10 
    阮玲玉是公众人物,老舍是公众人物,这样的悲剧你们还要制造
  多少
    让你们对陈凯歌宽容点是个错误的说法,他本就没什么错,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骂“无耻”,而该骂“我操他大爷”,让草根们产生亲近感
  
  
  别拿阮玲玉老舍出来比,侮辱过世的人.
  阮玲玉说人言可畏因为被侮辱到个人的私生活,不是因为电影.老舍的前因后果你知道吗?就拿出来现!
  到现在也没看到有人拿陈的私生活怎么怎么说了?倒是二陈夫妇前妻后妻自己出来说个不停.
  陈错在他不该骂,不是错在他骂什么.
  我自认是草根.
  你不是?你是陈凯歌一等的精英?
  可惜,精英不精英还得看草根推崇不推崇.
  
  

作者:63712393 回复日期:2006-2-24 21:56:28 
 
   我们都应该是当小百姓的!
   陈老板是皇帝!他现在是穿着新衣服的皇帝!
   他丫还是一个不准我们说他是光着身子的皇帝!

作者:快乐的耗子 回复日期:2006-2-24 22:02:50 
 
  请问有几个认为无极是好看的?
  胡戈又错在了什么地方?这只不过是变了形式的一种评论而已。
  尖酸了一点,刻薄了一点,可是难道一个观众看了一部他不喜欢的片子,连抱怨的权利都没有吗?难道他陈凯歌是啥特权阶级吗?难道他的电影是邓选和毛泽东思想吗?为什么有人会对别人评论的权力以质疑?认为无极好就是由水平的,骂无极不好的就是没水平的,这是那里规定的?难道说到了今天,人们连评论一部电影的权利都要被人质疑吗?

作者:两片龙井 回复日期:2006-2-24 22:06:38 
 
  一个江郎才尽或者说迷失的人,但确不能认清现实.当外界的压力的扑面而来的时候他只能像一个溺水者拼命的想抓住一切他能抓住的东西,胡戈就是一块浮木.

作者:ABC女人 回复日期:2006-2-24 22:23:15 
 
  如果在国外,
  一个大导演拍了一烂片,观众顶多走出电影院到了门口骂一句“什么破导演,拍的什么啊:”就完了回家该干嘛干嘛,
  可是在中国,不行,怎么说也是花了几十块钱的,
  不骂回来无法发泄心头恨。
  
  可笑

作者:春色邻家 回复日期:2006-2-24 22:59:54 
 
  本来我们也就骂一句“什么破导演,拍的什么啊:”了事,可是有了馒头,而且它让大家笑了;可是它挨骂了,那我们为什么不骂回来?
  可笑
  只要你的A就行了还C什么C啊?开口闭口国外国内的,压根儿你就不该用汉字.

作者:路过大家继续 回复日期:2006-2-24 23:24:12 
 
  楼主好文.
  
  其实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以关心的东西也不同.
  这件事情我关心的是恶搞文化本身.国外(甚至大陆)恶搞文化(或者说恶趣味)已经有相当的基础了.馒头似的影视剪辑作品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各种同人,乱弹文章,小说,很多的FLASH,改词歌曲都是恶搞的一种,甚至大家很熟悉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其实也可算恶搞歌曲.我希望这次无耻馒头事件可以理出大陆恶搞的底限,从而让恶搞文化蓬勃发展.什么无极到底好不好跟能不能恶搞其实没什么关系,能不能恶搞看法官怎么判.其实越是经典恶搞的人越多,比如仗剑江湖恶搞金古的贴子,老美的星球大战等等.
  
  至于事件本身其实没什么好扯的,陈导肯定有打官司的权力,但打官司肯定是得不偿失,特别是在他飓出那句:做人不能太...之后.反正在我眼里(可能也是大部份人眼里)他=小肚鸡肠,没大师风范了.

作者:temphhf 回复日期:2006-2-24 23:38:49 
 
  (在帖子后面随便跟上一句话或者一个词,下面的文字类似个性签名)
  
  
  ---------------------------------------------------------
  性感女神莫妮卡·贝鲁齐PK法国情人苏菲·玛索,让人难以抉择。一夜情真的太短暂吗?
  http://www.jeboo.com/
  
  
  
  
  
  
  
  例如:
  
  
  
  我赞同LZ的观点
  
  
  
  
  
  ---------------------------------------------------------
  性感女神莫妮卡·贝鲁齐PK法国情人苏菲·玛索,让人难以抉择。一夜情真的太短暂吗?
  http://www.jeboo.com/
  
  
  

作者:这个杀手有点傻 回复日期:2006-2-24 23:45:36 
 
  啥也不说了~
  
  也说不出来啥~
  
  支持!

作者:快乐饕餮 回复日期:2006-2-25 00:41:29 
 
  陈凯歌起诉胡戈是他的自由,我想大家都没有否认他有这个权利。现在引起大家反感的是他的其他吧。
  就我个人而言,没看过《无极》,也没欣赏过《馒头》。不看《无极》的理由很简单:
  一、他的宣传让我反胃。娱乐新闻播了他怒斥女记者的经过,他说人家站着说话不腰疼很是好笑,不就是问他如果票房不佳之类的话,不至于到发火的境地吧,再说,他自觉花了心血全国人民就得支持他,也太一厢情愿了,强迫别人的意志是最大程度的侵犯人权。他把影片比作孩子,所以不接受别人的批评更是可笑。我尊重他的孩子们,不会对他们的一切做出任何评价。可陈不能强迫别人把他的影片看做他的孩子呀,他怎么可以剥夺观众的话语权,难道让他们都封口吗,陈导得学会尊重人权。
  二、娱乐新闻的片花让我觉得特技太假,片子不一定值得看,毕竟票价贵,得掂量掂量。花十块钱看部烂片我最多抱怨自己浪费时间,花八十块钱我就得发火了。这年头看病贵,身体健康最重要。
  三、上映后恶评如潮,彻底断了我的念想。我相信大部分人的眼光。
  我想陈凯歌对于这部片子的宣传与其后的一系列动作、一连串喜怒哀乐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虚伪、虚假之风不可助长。

作者:丑八怪0418 回复日期:2006-2-25 01:49:34 
 
   先说说关于公众人物的双重标准.
  
   首先看楼主的逻辑.
  
   1.一方面,我们当公众人物是神"---->2.公众人物享有特权(神的正面待遇)--->3.享有神的待遇就必须有神的表现---->4."到了某些时候,公众人物便说自己是人"是绝对不行的.
  
   楼主也有可能是这个意思:公众人物先享受了特权,才导致我们当公众人物是神的.
  
   本人阅读能力有限,没看出楼主是哪种意思.楼主是觉得这两种说法没有什么区别?这两种说法不好区分?还是故意混淆的?我个人认为这两种说法区别是很大的.
  
   如果按第一种说法,公众人物是我们普通人捧上去当的神,当然,我们捧他上去就没准备让他下来-----你丫公众人物既然NB了特权了,就死也要给我们死在上面. 有个词叫什么?对了是"捧杀",好象是鲁迅说的吧?
   当然,我不能吹死牛说自己看人从来没有走眼过,不过,我在事后只会狠狠给自己一耳刮子,骂自己几句"SB".如果在看错了人之后还跳出来喊:"老子说你是神你就是,你敢做出人的举动来你丫就是SB!"在我个人看来,这种行为更是十足SB.
  
   如果按第二种说法:先有了公众人物的特权,才有我们群众仰望神的目光.但是我个人以为,这种表面看来是仰慕的目光实际上是隐含着一种恶意的期待的.哪些人是公众人物,他们享有哪些特权,我们普通人没什么发言权,自然这会让我们小老百姓觉得公众人物跟我们不是一头的,会有些无奈,有些不平,有些愤慨,也有些羡慕.我们对这种制度不满,但制度系统这玩意儿总是非常庞杂并且来头甚大,我们往往说不清或者惹不起,于是多半把这些不满发泄在一些具体的公众人物身上,进而平衡自己的心理失落.而发泄的方式就是:你公众人物不是享有特权吗?老子把你架高点,看你丫什么时候栽个狗吃屎.就我个人看来,这种发泄方式的本身是在一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必然产生的,不能说好或是健康,但有一定合理性.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CKG事件究竟更符合哪种说法.我个人觉得CKG更接近第一种说法:毕竟,陈还是拍出了一些好电影的,也正是这些好电影让我们提高了对他的期望值;毕竟,陈拍无极还是按照商业模式来操作的.陈是在利用还是透支自己多年积累的信誉是他的事,他忽悠了3亿还是30亿钞票也自有被忽悠3亿或30亿的人找他算帐.你所付出的不过是张电影票钱甚至更少----比如本人就是租的盗版碟.在那里摆出义愤填膺的POSE对3亿问题喋喋不休,叫人很难分清是惋惜还是眼红.
   我觉得,CKG事件本来应该适用的是第一种逻辑,但从现在的打击力度来看,又挺象在使用第二种逻辑似的.再想一想,可能以上两种逻辑都只是一说词而已,大家也没有真把CKG当体制内的公众人物痛扁----CKG还不够格.不过是觉得CKG平时是高高在上一人物,现好不容易逮一机会,还不痛打太平拳?自我感觉好的,备不住还能把这雄赳赳的气概带回床上,连买伟哥的钱都省了.
  
   至于"媒体不准报道《无极》的负面新闻",这根本就是一笑话.连我党都说不出这么NB烘烘的话,他CKG也配?也就供大家娱乐而已.如果您非要较真拿来当论据,我也只能说一句:算你狠!
  
  
  
   最后说说自己对CKG事件本身的一些看法.
  
   最初<<无极>>的宣传攻势铺天盖地的一来,很自然的就让我想起了<<英雄>>.不过张艺谋已经玩了两次了,不喜欢这套的人已经不会轻易再上当,喜欢的人也不免有些审美疲劳.反正我是对<<无极>>没有抱太大希望,不过在看碟的时候还是有些许失望,在看过张柏芝的裸背之后迷迷糊糊就睡着了.评论这部片子的质量到底如何,我没啥发言权,个人欣赏习惯来说,不大好看.
   不过我想CKG烧了3亿多弄出来的东西,好不好看倒是其次,能不能赚钱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吧?听说现在离收回成本还差着老大一截,换了我肯定早就急得想上吊了.看见胡戈的<<馒头>>,不管是恼羞成怒还是借题炒作(我个人觉得是炒作)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看不出这样做有谁受到了伤害:或许CKG能借此机会多捞回点成本,胡戈也成名了,媒体也有了炒作的题材,就连我们网友也不有了一个吵吵嚷嚷的话题吗-----多好的事儿啊!
   至于官司打不打,是CKG的合法权利;打不打得赢,是法官的事;当然,网友要怎么说是自己的事----不过,我觉得摆出一副"你伤害了我,还要告胡哥"的哀怨面孔,不大好看,网络嘛,不就图一娱乐吗?不过您要坚持,当然只有请您继续.
  
  

作者:edali 回复日期:2006-2-25 02:17:35 
 
  这次陈大导演做的事情无论电影上还是电影下都比较恶心人,不过成就了《馒头血案》算是好事一件,现在陈导演想做第二件,就是借着官司把胡戈炒红,宁可自己不要脸,也要让一种新的前卫艺术进入主流火起来,从这个角度来看,丫的够伟大的。

作者:风风雨雨飘飘洒洒 回复日期:2006-2-25 10:39:20 
 
  顶

作者:安霞 回复日期:2006-2-25 10:52:49 
 
  作者:enigmaticfish 回复日期:2006-2-24 11:32:23 
    替CKG说话是因为看不惯许多人对陈的漫骂和人身攻击。对陈的漫骂和人身攻击不能算批评。楼主有些偷换概念。批评是客观、理智的分析,而漫骂是肆意、盲目的宣泄。就算鲁讯先生曾以笔作刀,但出发点也是善意的,是恨铁不成钢,是为了国人的觉醒和奋发。所以批评是为了改进和提高,而不是为了攻击和伤害。
    支持批评CKG,但反对漫骂CKG,支持言论自由,但反对以自己的自由去侵犯他人的自尊。
  
  
  

作者:chenxiaofeng118 回复日期:2006-2-25 17:09:38 
 
  我只是觉得陈大导演花了3亿拍出这么个东西,实在是丢人;而且在中国人民面前丢人还不够,还要送到奥斯卡去,真是丢人丢大发了。看到楼上有人说,陈导现在是美国籍了,可是我估计不管他是什么籍,到了外头人家还得把他往中国人里堆儿,还是丢人那!
  

作者:玻纹 回复日期:2006-2-25 17:24:33 
 
  
  看清楚楼主的一字一句,所使用概念,所主张观点
  
  完全支持!
  

作者:coinsss 回复日期:2006-2-25 18:26:07 
 
  难得这么好的文章。
  一定要支持一下楼主!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5 23:48:46 
 
     至于"媒体不准报道《无极》的负面新闻",这根本就是一笑话.连我党都说不出这么NB烘烘的话,他CKG也配?也就供大家娱乐而已.如果您非要较真拿来当论据,我也只能说一句:算你狠!
  ====================
  这个。。。是笑话么?

作者:lvtom 回复日期:2006-2-25 23:55:55 
 
  因为欺负残疾人政治上不正确

作者:templove1 回复日期:2006-2-26 0:11:00 
 
  (在帖子后面随便跟上一句话或者一个词,下面的文字类似个性签名)
  
  
  ---------------------------------------------------------
  性感女神莫妮卡·贝鲁齐PK法国情人苏菲·玛索,让人难以抉择。一夜情真的太短暂吗?
  http://www.jeboo.com/
  
  
  
  
  
  
  
  例如:
  13106153656
  61311633
  
  
  
  我赞同LZ的观点
  
  
  
  
  
  ---------------------------------------------------------
  性感女神莫妮卡·贝鲁齐PK法国情人苏菲·玛索,让人难以抉择。一夜情真的太短暂吗?
  http://www.jeboo.com/
  
  
  

作者:天堂兔 回复日期:2006-2-26 1:35:35 
 
  楼主的帖子应该说算得上是一篇理性批评的帖子,楼主列举了六条批评有理的理由,在高呼批评自由的同时,也进一步对陈进行了二次批判。但是纵观文中的六条理由,大都比较牵强。
  
  首先,关于对公众人物,楼主主要有两个观点,一个是公众人物犯了错误,社会影响力大于普通人;一个是公众人物虽然也是普通人,但是普通人却用神的标准来衡量公众人物。实际上,第二个观点可以用来解释第一个观点中的现象。在这里,楼主所暗含的潜台词是,陈凯歌是个公众人物,他犯了错,他犯的错引起了全社会的批判,这是一个正常现象;或许还有另一个潜台词就是,虽然现在的批判有点过火,但是谁让陈凯歌是个公众人物呢,这也是他在享有了权力的同时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们且不论普通人对公众人物是否真有那么高的期待(现在的网评实在很难体现这一点),也不论这种期待是否合理,这两个潜台词成立的基点都是:陈凯歌犯错了。作为保陈人士,我不请求楼主对陈凯歌宽容,而是希望楼主系统分析一下陈凯歌到底犯了什么错?不知接下来的第三条批评理由,是否可以作为陈凯歌犯下的一条罪过,3个亿,拍出了一部“不像样”的电影。如果算得话,也让人颇为费解。这三个亿也不是某个普通观众口袋里的东西,显然也不是陈通过特权搞来的。陈凯歌也只是为投资人打工的角色,不要说他拍出了一部电影,即便他把钱都打了水漂,又与普通观众何干呢。那么真正和楼主有关的恐怕就剩下电影票的问题了吧,说白了,就是楼主买了电影票,电影没能值回票价罢了。既然如此,何必拿3亿做幌子呢。电影不是普通商品,没有质量保证书,想来很多人没办法向电影院索回票钱,只好一腔怒火转向陈凯歌。但是事实上,这一切至多是说明陈凯歌目前还没有能力拍出一部让大多数人都喜欢的商业片,他又有何过错呢?
  
  对于后面的三条理由,楼主的叙述更加混乱,增加了更多似是而非的内容。我的回帖也不是想如何反驳楼主,而是希望楼主能更理性看待现在所谓的批评。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6 01:54:52 
 
  作者:天堂兔 回复日期:2006-2-26 1:35:35
   陈凯歌也只是为投资人打工的角色,不要说他拍出了一部电影,即便他把钱都打了水漂,又与普通观众何干呢。那么真正和楼主有关的恐怕就剩下电影票的问题了吧,说白了,就是楼主买了电影票,电影没能值回票价罢了。
  ==============================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么就真的是错了,我从来没有为哪部电影心疼过电影票,我谈不上有钱,但花几十元上电影院,对于我来说还是不存在值得不值得的问题,理由很简单,既然是一部电影,而且是中国投资的电影,我有理由支持,既然支持了,我就没必要为自己的钱喊冤,不仅如此,我还购买了《无极》四个版本的DVD,除了那个豪华版,其他版本我都买了,这钱加起来可以看上两三场的《无极》,但我没心疼,因为《无极》的DVD的包装制作上来说是中国六区DVD的第一次大胆的尝试,我也有理由支持
  
  但是,我看电影,购买DVD,这和我批评这电影,以及针对这部电影上映前后的一些事情发表一些看法不矛盾
  
  我看电影,购买DVD,是尽我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中国电影做得更好点,毕竟,中国电影的根本还是在我们影迷,没有我们影迷的支持,是没有办法发展的
  
  而我写文章批评,也是希望华语电影能够更好
  
  换句话说,这算是我一个普通影迷对于一部电影的“类恩威并重”的态度
  
  该是我支持的,我尽力做到,但是该批评的,还是要给予狠狠的批评,好比如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打还是要打,骂还是要骂,但孩子仍然不能饿肚子

作者:没钱买雨衣 回复日期:2006-2-26 04:23:50 
 
  为GKG说话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跟陈一个阶层的,一种是极度愚蠢的。这种讨论跟为什么明星,毒骂狗仔队一样,没有狗仔队,你口袋还有这么涨吗?要享受权利就必须有义务,小学生都会,陈只不过是个美国人。中国人一词用在一个移民美国差不多20年的人身上也是一种错误。

作者:zzx126 回复日期:2006-2-26 04:40:51 
 
  那些挺凯的人,无非两类:
  
  一类是奉了网站管理层之命前来炒作的。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的,那就炒不起来了。所以他们的任务就是把这滩混水搅的越大越好。
  
  还有一类就比较可笑了,这些人整天在网上憋着劲,到处找机会引人注意。他们即无是非观念,也无公德意识。唯一的准则就是要和大多数人站在对立面。所以即使大家说太阳是圆的,他们也硬要说成方的,以此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鹤立鸡群、众人皆醉我独醒。
  
  只可惜CKG的这部片子实在是太烂了,连他们自己也说不出《无 极》有什么优点,只好拐弯抹角、旁敲侧击,选择性失明,说话明显的底气不足。真是有心挺凯、无力回天。

作者:silverhw 回复日期:2006-2-26 06:19:55 
 
  这个电影拍的还可以,只不过花钱太多了,拍出这样水平的电影却花了这么多钱,让我们莫名其妙。
  我相信真理是在民间的,大家骂CKG,他应该反思他自己。。。
  -------------
  PS:如果打官司,最后吃亏的还是CKG。

作者:isagg 回复日期:2006-2-26 6:57:07 
 
  楼主写得好好。。 特别是第一第五部分。非常同意~~~
  
  

作者:王的男人 回复日期:2006-2-26 09:21:03 
 
  以后恐怕很难看到《馒头的血案》这样精辟精彩的作品了,谁愿意找麻烦啊!会有多少天才被扼杀啊!痛惜啊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6 12:02:10 
 
  作者:王的男人 回复日期:2006-2-26 09:21:03 
    以后恐怕很难看到《馒头的血案》这样精辟精彩的作品了,谁愿意找麻烦啊!会有多少天才被扼杀啊!痛惜啊
  =======================
  我觉得未必,或许陈凯歌这样做引起公愤,让其他导演明白了这么做会大失民心,现在不是不少导演都声称欢迎修改自己的电影了么?

作者:amahero1 回复日期:2006-2-26 13:46:10 
 
   媒体是最会放屁的,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作者:洛奇2004 回复日期:2006-2-26 15:17:48 
 
  这个主贴好,懒汉陈就是有思想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6 20:43:37 
 
  顺便提下,这个帖子是2月23日写的,上面的日期写错了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6 21:07:23 
 
  作者:王的男人 回复日期:2006-2-26 09:21:03 
    以后恐怕很难看到《馒头的血案》这样精辟精彩的作品了,谁愿意找麻烦啊!会有多少天才被扼杀啊!痛惜啊
  
  ~~~~~~~~~~~~~~~~~~~~~~~~~~~~~~~~~~~~~~~~~~~~~~~~~~~~~~~~~~~~
  我倒是担心,以后会有多少导演拍片的热情会被扼杀呢,原版都没了,拿什么恶搞啊?难道都靠胡戈这样的"天才"拍电影给我们看?坦白说,小胡现在是"网络英雄",有了名以后再靠这个获利,那他接下来就会是第二个"翁子扬"或"GJM"~~老陈这次的行为确不够理智甚至可以说是愚蠢,但胡戈恐怕也不是盏省油的灯,频频在公共媒体露面,扮猪吃老虎,说他不在炒做,反正我是不信的~~
  PS:我没说老陈不能批评,但您瞅瞅现在网络上反对老陈的声音中,是无谓的谩骂和落井下石多呢还是所谓的批评多?

作者:qxblshz 回复日期:2006-2-26 21:34:38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6 21:07:23 
  我倒是担心,以后会有多少导演拍片的热情会被扼杀呢,原版都没了,拿什么恶搞啊?难道都靠胡戈这样的"天才"拍电影给我们看?坦白说,小胡现在是"网络英雄",有了名以后再靠这个获利,那他接下来就会是第二个"翁子扬"或"GJM"~~老陈这次的行为确不够理智甚至可以说是愚蠢,但胡戈恐怕也不是盏省油的灯,频频在公共媒体露面,扮猪吃老虎,说他不在炒做,反正我是不信的~~
    PS:我没说老陈不能批评,但您瞅瞅现在网络上反对老陈的声音中,是无谓的谩骂和落井下石多呢还是所谓的批评多?
  ---------------------------------------------
  您放心,就不说国外的导演了,单说国内的,对此类恶搞短片大加赞赏的多着呢,目前除了CKG,还没见谁对此类恶搞短片有如此CKG的意见。。。。。。大概只有CKG的拍片热情被扼杀了吧(不排除他越战越勇,继续拍出更多烂片的可能)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6 21:50:22 
 
  作者:qxblshz 回复日期:2006-2-26 21:34:38 
   您放心,就不说国外的导演了,单说国内的,对此类恶搞短片大加赞赏的多着呢,目前除了CKG,还没见谁对此类恶搞短片有如此CKG的意见。。。。。。大概只有CKG的拍片热情被扼杀了吧(不排除他越战越勇,继续拍出更多烂片的可能)
  
  ~~~~~~~~~~~~~~~~~~~~~~~~~~~~~~~~~~~~~~~~~~~~~~~~~~~~~~~~~~~~
  是,大加赞赏的当然多,因为被恶搞的片子不是自己的,如果轮到自己头上,而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我看他们再赞不赞~~CKG倒了,还有老谋子,张大胡子,冯小刚呢,素材多着呢;都倒了,还有胡戈这样的天才呢;不过,小胡好歹也悠着点,别先沦为第二个"翁子扬"或"GJM",网络捧人厉害,杀人更厉害~~

作者:好日子很难找 回复日期:2006-2-26 22:10:35 
 
  难道无极不好看,是因为馒头搞得它不好看吗?
  电影好,再恶搞,大家也只是会心一笑,照样欣赏电影。
  电影不好,再不恶搞,观众看完了也只会骂一声“无聊”。
  指环王被搞成那样,有什么负面影响?照样拍第二第三,一样叫座。
  别拿什么孩子论出来说事了。一个导演,拍个片子,连别人恶搞式的评论都受不了,这点心理素质都没有,那干脆在家带孩子得了。
  看你们口口声声说什么“负面影响”,那就得命令观众看完电影统统闭嘴,哪有不负面的批评?哪有负面的批评没有负面的影响?
  

作者:Justin1111 回复日期:2006-2-26 22:38:46 
 
  ding

作者:么零么 回复日期:2006-2-27 00:01:37 
 
  又见懒汉陈妙文,当浮一大白。。。

作者:chenxiaofeng118 回复日期:2006-2-27 00:49:20 
 
  问,如果你老婆花3千万买了件日本花纹的裙子,然而却不合身,穿上了也不讨人喜欢。你想不想揍她?
  

作者:正义的狼 回复日期:2006-2-27 09:28:10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6 21:50:22 
    作者:qxblshz 回复日期:2006-2-26 21:34:38 
     您放心,就不说国外的导演了,单说国内的,对此类恶搞短片大加赞赏的多着呢,目前除了CKG,还没见谁对此类恶搞短片有如此CKG的意见。。。。。。大概只有CKG的拍片热情被扼杀了吧(不排除他越战越勇,继续拍出更多烂片的可能)
    
    ~~~~~~~~~~~~~~~~~~~~~~~~~~~~~~~~~~~~~~~~~~~~~~~~~~~~~~~~~~~~
    是,大加赞赏的当然多,因为被恶搞的片子不是自己的,如果轮到自己头上,而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我看他们再赞不赞~~CKG倒了,还有老谋子,张大胡子,冯小刚呢,素材多着呢;都倒了,还有胡戈这样的天才呢;不过,小胡好歹也悠着点,别先沦为第二个"翁子扬"或"GJM",网络捧人厉害,杀人更厉害~~
  ======================================================
  倒陈不是因为《无极》烂,而是因为陈仗势压人。拍了烂片还有希望拍好片,做了烂人,就很难悔改了

作者:邵浪 回复日期:2006-2-27 10:05:35 
 
  倒陈不是因为《无极》烂,而是因为陈仗势压人。拍了烂片还有希望拍好片,做了烂人,就很难悔改了
  
  -------------------------
  
  这句话说得好。

作者:中午的黑暗 回复日期:2006-2-27 10:54:21 
 
  作者:qxblshz 回复日期:2006-2-26 21:34:38 
    您放心,就不说国外的导演了,单说国内的,对此类恶搞短片大加赞赏的多着呢,目前除了CKG,还没见谁对此类恶搞短片有如此CKG的意见。。。。。。大概只有CKG的拍片热情被扼杀了吧(不排除他越战越勇,继续拍出更多烂片的可能)
  -------------------------------------------------------------
  对西恩.潘的印象如何?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1:16:19 
 
  作者:正义的狼 回复日期:2006-2-27 09:28:10 
   倒陈不是因为《无极》烂,而是因为陈仗势压人。拍了烂片还有希望拍好片,做了烂人,就很难悔改了
  
  ~~~~~~~~~~~~~~~~~~~~~~~~~~~~~~~~~~~~~~~~~~~~~~~~~~~~~~~~~~
  奇怪,庄羽可以告GJM抄袭,CKG为啥子不能告胡戈侵权?前者不是名人,她告GJM就是维护自身权益;CKG是名人,他告胡戈就是仗势压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胡戈也可以反告CKG啊,不是有5个律师要声援他吗?(这5个律师嗅觉真够灵敏的,逮到炒做机会了).表告诉我,胡戈弄这个短片是"为人民服务"的,他现在在公共媒体频频亮相又是为了什么??
  烂人??百年以后,让中国电影历史再客观评价CKG吧~~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1:21:00 
 
  再次说明下:
  
  本文没有说陈凯歌不能告胡戈,而是他的态度,一个是法律问题,一个呢,说高了点就和道德扯上了点关系了

作者:luyanron770 回复日期:2006-2-27 11:24:45 
 
  无极内幕:仿最终幻想的场景,故事内容也有些相近
    1、军队的服饰
    2、遮面的士兵
    3、大鸟-号称千万的羽衣
    4、金属手
    6、宫殿的造型
     ---ckg大骗子,怎么没人知道???????
     PS的爱好者,动漫的粉丝应该都知道--《最终幻想》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1:26:29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1:21:00 
    再次说明下:
    
    本文没有说陈凯歌不能告胡戈,而是他的态度,一个是法律问题,一个呢,说高了点就和道德扯上了点关系了
  
  ~~~~~~~~~~~~~~~~~~~~~~~~~~~~~~~~~~~~~~~~~~~~~~~~~~~~~~~~~~~~~`
  道德???说他脾气差,个性强,态度恶劣,气度小,不会做人倒是见仁见智的问题~~道德??夸张了点吧,从何说起~~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2:14:00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1:26:29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1:21:00 
      再次说明下:
      
      本文没有说陈凯歌不能告胡戈,而是他的态度,一个是法律问题,一个呢,说高了点就和道德扯上了点关系了
    
    ~~~~~~~~~~~~~~~~~~~~~~~~~~~~~~~~~~~~~~~~~~~~~~~~~~~~~~~~~~~~~`
    道德???说他脾气差,个性强,态度恶劣,气度小,不会做人倒是见仁见智的问题~~道德??夸张了点吧,从何说起~~
  
  =============================
  所以我才说是说高了点是道德问题
  
  一个人对着摄像机,对着话筒,骂别人“无耻”?千万别说什么他也是普通人,从这件事我只看到了霸道
  
  在发生这件事前,我也写过《无极》的影评,丝毫没有批他的意思,只是对他的电影发表一些看法,只是他骂了“无耻”后,我才就事论事,也算说了点自己的话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2:26:18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2:14:00 
  所以我才说是说高了点是道德问题
    
    一个人对着摄像机,对着话筒,骂别人“无耻”?千万别说什么他也是普通人,从这件事我只看到了霸道
    
    在发生这件事前,我也写过《无极》的影评,丝毫没有批他的意思,只是对他的电影发表一些看法,只是他骂了“无耻”后,我才就事论事,也算说了点自己的话
  
  ~~~~~~~~~~~~~~~~~~~~~~~~~~~~~~~~~~~~~~~~~~~~~~~~~~~~~~~~~~~~~~~~~~
  从这事,我只看出老陈不会做人,脾气忒大不会收敛也不会掩饰;该吸取点教训,别以为商业大片是那么好拍的.说他"霸道"??有一些,但"霸道"属于"道德"范畴吗?饿还说那些"因为一部他们所谓的'烂'片就给一个导演定性,甚至谩骂的"的网友忒"霸道"呢,但饿可没因此断定这些网友的道德有问题~~

作者:冬天取 回复日期:2006-2-27 13:00:16 
 
  陈凯歌不够圆滑,自视甚高.说话未免太直,不如张艺谋老道些,虽然他拍那几部商业大片的质量与陈也不过半斤八两,陈是充当了大众对近年国产大片假大空不满的替罪羊而已.

作者:正义的狼 回复日期:2006-2-27 14:15:07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1:16:19 
    奇怪,庄羽可以告GJM抄袭,CKG为啥子不能告胡戈侵权?前者不是名人,她告GJM就是维护自身权益;CKG是名人,他告胡戈就是仗势压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胡戈也可以反告CKG啊,不是有5个律师要声援他吗?(这5个律师嗅觉真够灵敏的,逮到炒做机会了).表告诉我,胡戈弄这个短片是"为人民服务"的,他现在在公共媒体频频亮相又是为了什么??
    烂人??百年以后,让中国电影历史再客观评价CKG吧~~
  =====================================================
  1. GJM和CKG两件事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前者是抄袭,后者是评论。
  2. 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那就公事公办,陈在媒体面前公开叫嚣胡“无耻”也算是法律手段吗?还是因为他是名人,认为自己媒体有更强的控制力?
  3. 既然CKG在利用他的名声影响舆论,胡戈当然也必须为自己辩白吧!总不见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公共媒体来找我了,我就是一言不发?
  4. 我不想说胡有“为人民服务”那么高尚,但胡不可以“图自己高兴”吗?
  5. 百年以后会有历史公断不等于现在不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百年以后的历史评价无外乎胡戈的做法是“是”是“非”两种,谁是正确的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对不对?

作者:本来老六 回复日期:2006-2-27 16:25:06 
 
  这年头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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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7:05:19 
 
  作者:正义的狼 回复日期:2006-2-27 14:15:07 
  1. GJM和CKG两件事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前者是抄袭,后者是评论。
    2. 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那就公事公办,陈在媒体面前公开叫嚣胡“无耻”也算是法律手段吗?还是因为他是名人,认为自己媒体有更强的控制力?
    3. 既然CKG在利用他的名声影响舆论,胡戈当然也必须为自己辩白吧!总不见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公共媒体来找我了,我就是一言不发?
    4. 我不想说胡有“为人民服务”那么高尚,但胡不可以“图自己高兴”吗?
    5. 百年以后会有历史公断不等于现在不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百年以后的历史评价无外乎胡戈的做法是“是”是“非”两种,谁是正确的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对不对?
  
  ~~~~~~~~~~~~~~~~~~~~~~~~~~~~~~~
  1.GJM还说自己是"借鉴"不是"抄袭"呢,究竟是否"侵权",HG到现在还是含糊其词,不做明确答复.
  2.陈在媒体面前公开叫嚣胡“无耻”当然不是法律手段.老陈这段失态的言论,饿是这么看的:反复地被一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娱记们问关于"馒头"问题,彻底被娱记们给激怒了,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懂收敛也不会掩饰,一下发作起来,反落入这些人的圈套里.本来就是屁大的事,被一些记者和网友炒成今天不可收拾的地步.从这事上,我倒是越发看出,娱记们对媒体的强大控制力,影响力以及煽风点火的能力.
  3. 如果说,刚开始HG是为自己辩解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后来频频在公共媒体亮相,又是为了什么?开始,我觉得此人挺冤的,后来越发觉得此人实在不是盏省油的灯,扮猪吃老虎呢.
  4.胡可以"图自己高兴",老陈也有权利告他"图出口恶气".
  5.百年以后会有历史公断不等于现在不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百年以后的历史评价无外乎胡戈的做法是“是”是“非”两种,谁是正确的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对不对?
  这段我同意,你有你的观点,我有我的看法~~
  
  老陈不是不可以批,但现在有些反对老陈的人太过分了吧.刚才在某个帖里,居然看到把老陈的照片挂在灵堂里,忒恶毒了吧.做人不能太HG,恶搞也要有个限度,损阴德的事还是少做为妙~~

作者:chenxiaofeng118 回复日期:2006-2-27 17:08:40 
 
  难得这么好的文章。
    一定要支持一下楼主!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8:47:17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17:05:19 
    1.GJM还说自己是"借鉴"不是"抄袭"呢,究竟是否"侵权",HG到现在还是含糊其词,不做明确答复.
    2.陈在媒体面前公开叫嚣胡“无耻”当然不是法律手段.老陈这段失态的言论,饿是这么看的:反复地被一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娱记们问关于"馒头"问题,彻底被娱记们给激怒了,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懂收敛也不会掩饰,一下发作起来,反落入这些人的圈套里.本来就是屁大的事,被一些记者和网友炒成今天不可收拾的地步.从这事上,我倒是越发看出,娱记们对媒体的强大控制力,影响力以及煽风点火的能力.
    3. 如果说,刚开始HG是为自己辩解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后来频频在公共媒体亮相,又是为了什么?开始,我觉得此人挺冤的,后来越发觉得此人实在不是盏省油的灯,扮猪吃老虎呢.
    4.胡可以"图自己高兴",老陈也有权利告他"图出口恶气".
    5.百年以后会有历史公断不等于现在不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百年以后的历史评价无外乎胡戈的做法是“是”是“非”两种,谁是正确的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对不对?
  =================
  1、首先,GJM侵权这是已经判定的了,而胡戈还没判,因此,他现在否认侵权是完全有理由的
  
  2、就许记者夸《无极》,就不许对《无极》无极耍点手段,怎么都这都还是陈凯歌自己找的,自己心高气傲,从《无极》上映前对媒体的种种手段以及种种嘴脸,可见陈凯歌有时候根本没把媒体放眼里,他以为他可以控制媒体,却没想到,有些媒体可以捧你,有些媒体可以毁你,不知道他明白了这个道理没?
  
  3、是否“扮猪吃老虎”不知道,但就我看来,他在媒体前亮相,似乎被动的会更多点,如果陈凯歌接受了他的道歉,不是结束了?至于五个律师声援他,这个其实还是那五个律师想炒作,有人要告胡戈,胡戈找个律师也没错吧?
  
  4、这个再说一起,告可以告,但你陈凯歌骂人,而且是公共场合骂,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是不对!而网友攻击的,也是这一点
  
  5、百年?这个命题深刻了点,不予讨论

作者:缇月 回复日期:2006-2-27 18:59:51 
 
  支持楼主

作者:vicky80224 回复日期:2006-2-27 22:02:14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18:47:17 
  1.首先,GJM侵权这是已经判定的了,而胡戈还没判,因此,他现在否认侵权是完全有理由的---
  
  CKG认为HG未经许可擅用<无极>片段是对<无极>的侵权,这也是完全有理由的.既然还没判下来,什么可能都存在.
  
  2.就许记者夸《无极》,就不许对《无极》无极耍点手段,怎么都这都还是陈凯歌自己找的,自己心高气傲,从《无极》上映前对媒体的种种手段以及种种嘴脸,可见陈凯歌有时候根本没把媒体放眼里,他以为他可以控制媒体,却没想到,有些媒体可以捧你,有些媒体可以毁你,不知道他明白了这个道理没?
  
  老陈这次是该好好吸取教训,丫的,商业大片不是那么好拍的,现在的娱记比过去刁百倍(尤其是女人,不管是他老婆还是那位美女记者都属于没脑子兼没事找事的主),没事都能掀起三尺浪,你居然还敢跟他们叫板,果然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现在的观众更比过去毒千倍,你丫居然敢"教"观众怎么看电影,忒不把别人的智商放眼里了,骂死你也活该.这外面的戏都唱到哪出了,你的思维方式居然还停留在10年前.不过说真的,<无极>上映前的宣传手段和另一位大师比起来,还真是太小儿科了.
    
    3、是否“扮猪吃老虎”不知道,但就我看来,他在媒体前亮相,似乎被动的会更多点,如果陈凯歌接受了他的道歉,不是结束了?至于五个律师声援他,这个其实还是那五个律师想炒作,有人要告胡戈,胡戈找个律师也没错吧?
  
  被动吗??呵呵,真够被动的.你有没有发现,老陈咆哮的视频以后,就没在媒体前出现过.所有的言论,包括"道歉"都是HG的一面之词,到底背后藏了多少猫腻,只有他们两个知道~~至于那5个律师,呵呵,说他们是为了正义而不是为了炒做,有人信吗?
    
    4、这个再说一起,告可以告,但你陈凯歌骂人,而且是公共场合骂,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是不对!而网友攻击的,也是这一点
  
  CKG骂人的确不对,姿态真TMD难看,我都替他害臊,白念了那么多书,被人拿住弱点攻击是你活该.现在网上,反对老陈的这拨人里,真正讲道理批评的不会超过三成,剩下七成多的都是跟风或无理的谩骂.敢情着,老陈拍的片子里,凡是好片都是编剧,演员,摄象等的功劳,跟导演没多大关系,换个阿猫阿狗都能拍好;凡是差片都是老陈这导演的水平臭,错的都是他.就算老陈有错的地方,现在的这种过分的谩骂已经远远超过他该受的惩罚.今天,这个帖子我一直跟到现在,因为我看到了最恶毒的一张PS图:有人将老陈的照片做成遗照放在灵堂之上~~忒缺德了,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么咒别人,也不怕损阴德啊~~
    
    5、百年?这个命题深刻了点,不予讨论
  同意,这个命题不想讨论

作者:陈赖汉 回复日期:2006-2-27 22:13:50 
 
  谢谢vicky80224的交流,握手!

作者:c8x28 回复日期:2006-2-28 10:57:39 
 
  和我的观点一样,不过比我写得好
  陈凯歌可以去告
  但我们也拥有鄙视他的权力

作者:第六空降师 回复日期:2006-2-28 12:00:58 
 
  看来杨不及得到了CKG的真传~~
  真是太CKG了~~~~

作者:zbxu 回复日期:2006-3-27 10:46:48 
 
  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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